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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in+A 發達集團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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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5-04 11:31
三星侵權,僅賠蘋果1.2億美元
【時報-台北電】蘋果與三星電子的專利訴訟上周五判決出爐,美國聯邦法院裁定,三星侵犯蘋果2項專利,蘋果僅獲得三星1.2億美元賠償金,金額遠低於蘋果提出的22億美元。
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其5項手機軟體專利,陪審團裁定三星侵犯其中2項,另有2項不成立,法官先前已裁決三星侵犯第5項專利。
法院判定三星應支付蘋果1.196億美元的賠償金,不僅大幅低於蘋果要求的22億美元,也不如前次判決蘋果獲得的9.3億美元。
此外,法院亦判決蘋果侵犯三星1項專利,得支付三星15.8萬美元賠償金。三星指控蘋果iPhone 5等5款裝置,侵犯其2項專利,並要求620萬美元賠償金。
法律專家認為,判決結果可以說是三星獲勝。美國聖塔克拉拉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洛夫(Brian Love)表示,「三星支付的賠償金還不到蘋果要求的10%,或許還不夠蘋果支付本案的訴訟費用。」
蘋果向三星發動大規模的專利大戰,由手機硬體打至軟體領域,目的是希望減緩Android手機的發展勢力。洛夫認為,本次判決顯示蘋果的計畫迄今尚未奏效。
三星侵犯蘋果的2項專利分別為滑動解鎖,和點擊網頁或電子郵件內的手機號碼,即可撥打電話,無須再輸入號碼,侵權產品包括Galaxy Nexus等。蘋果侵犯的三星專利係與數位影像相關。
蘋果發言人胡奎特(Kristin Huguet)表示,判決結果再次應證「三星蓄意剽竊蘋果的構想,並複製我們的產品。」公司將致力捍衛員工辛苦工作的成果。
由於陪審團將於下周一(5日)再次開會,審理1項產品和1件專利是否構成侵權。三星發言人透過電子郵件表示,「陪審團仍在審理該案,目前並不適合發表評論。」
2家公司可能就判決結果向法院尋求禁售令,要求侵權產品不得在美販售。蘋果前次尋求禁止令遭法官拒絕,即便本次如願,三星多款侵權的舊產品早已不在美國銷售。(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顏嘉南/綜合外電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