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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3-26 07:51
金衛 遭證交所重罰100萬
金衛 遭證交所重罰100萬 2014-03-26 01:22工商時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金衛(910801)在台灣交易TDR(台灣存託憑證),但僅單方向向港交所申請暫停交易,未同步向證交所申請,出現資訊不對稱的情況,證交所昨(25)日決定重罰金衛100萬元。
證交所昨日指出,「未同步申報犯了證交所的大忌」,依相關規定,最高可罰違約金100~500萬元;過去曾有過2度對TDR重罰,包括爾必達及神州數碼都有過資訊不對稱,也是遭到重罰100萬元,金衛是被重罰一百萬元的第3案。
證交所指出,金衛醫療集團向港交所申請自24日(本周一)上午9時起暫停交易,惟遲至同日上午9時38分始輸入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於9時45分才遞交暫停交易申請書。
證交所強調,經查金衛上述行為,已違反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2條第1項第2款及同條第2項之規定,決定處以違約金100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注意改進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