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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ei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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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2-06 08:02
券商人員兼職大鬆綁 營業員可兼辦信託
因應國內外金融商品不斷創新,證券商經營業務項目也不斷擴增,主管機關已刪除營業員應為專職的規定,未來證券商各營業據點的營業員也開始可以銷售金融商品,或是兼辦財務規畫、資產配置等業務。
主管機關配合國際趨勢,刪除證券商業務人員應為專任的規定,於去(102)年12月修訂「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證交所緊接著在今年1月,據以修訂證券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規範並公告實施。
證交所表示,規則修訂後,各證券商可依照自家內控規定,開始讓受託買賣業務人員(營業員)銷售金融商品,或是兼辦信託商品之推薦、銷售、風險預告作業等。
證交所指出,券商人員兼職鬆綁後,將可大幅提升從業人員專業與服務能力及人員運用效率,但不能辦理開戶、結算交割、款券收付及客戶資料變更程序等作業,以避免讓客戶產生混淆或發生利害衝突等情事。
此外,考量證券商有指派業務人員兼任國外證券子公司職務,以降低營運成本需求,此次開放內部稽核、風險管理及主辦會計得兼任國外證券子公司相同性質職務,預期未來證券商在人員配置上,將更為靈活,除可有效節省人力成本外,也可達成經營管理多元化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