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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2-20 08:27
《各報要聞》回嗆華碩,陳文琦:別企圖掩蓋真相
《各報要聞》回嗆華碩,陳文琦:別企圖掩蓋真相 2013-12-20 07:57時報資訊【時報-台北電】
威盛(2388)控告華碩(2357)及其子公司祥碩侵權,並求償41.37億元,華碩董座施崇棠表明「奉陪到底」。昨(19)日威盛總經理陳文琦依董事長王雪紅的指令「一定要讓大家了解實際狀況」,火速召開記者會回應,請華碩不要模糊焦點!要認錯,配合檢調調查,不要企圖掩蓋真相。
「台灣假的東西太多」
陳文琦一開場即感歎「台灣假的東西太多了」,也突顯出「求真」的精神太重要!他讚美施崇棠,這一路走來在台灣PC界為大家所尊敬,但基於威盛集團追求真、善、美的精神,威盛會捍衛自家工程師辛苦經營的智財權。
陳文琦說,針對威盛控告華碩、及其子公司USB控制IC廠祥碩的部分,施崇棠可能不是很清楚整個狀況,所以威盛也希望能邀請施崇棠一起找真相,給台灣一個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環境。
陳文琦進一步表示,拿了別人的智財權,在全世界是很嚴重的問題,希望華碩不要岔開話題,以威盛所知,真相就是被控者做了不正確的事情,希望不要模糊焦點。
他也強調,雖然被起訴的是張棋等研發部的祥碩員工(威盛前員工),但從中得利的是企業及相關主管,因此該次提的被告名單,包括相關祥碩員工、祥碩企業本身、以及祥碩的母公司及其關鍵客戶華碩。
威盛在記者會上拿出多達18頁的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概要說明文件,財務長陳鴻文並強調,威盛握有多項犯罪事實的關鍵證據,盼華碩、祥碩能在偵察過程中,配合檢調。陳文琦也一再重覆說明,希望華碩一起把真相找出來,讓做錯的人認錯。
威盛指出,由於祥碩的大客戶是華碩,因此也將華碩列入本次訴訟案件中,而且完全是依據法律規定所行使的權利,絕非華碩所辯稱的「惡意訴訟手段」或「商業手段」或「有意干擾該公司營業」。
41億求償金 非天價
陳鴻文說明,所提出的41.37億元的求償金額絕非天價,他表示,是依照祥碩所侵權的USB3.0產品的營業額乘上一定的倍數比例計算,所得出的數字,不過最終實際求償的金額,仍需由法院裁定。
陳鴻文說,會把華碩列入提告,並非無理求償,強調華碩對祥碩具有實質控制權,且持股超過5成以上,祥碩的產品是華碩使用最多,所以祥碩對威盛產品侵權行為當然知悉,顯為共同侵權人,因此自得請求華碩與祥碩及其他侵權行為人,負連帶法律賠償責任。(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楊曉芳/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