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ed 發達集團副董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0-18 20:49

期貨議價申報鉅額交易新制,12月2日起實施

期貨市場議價申報鉅額交易制度,將自12月2日起實施。12月2日起,將於現行鉅額交易制度的逐筆撮合交易方式外,增加議價申報交易方式,適用商品包括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貨、臺指選擇權及股票期貨四項期貨暨選擇權商品。
議價申報鉅額交易新制,買賣雙方交易人於議定價格、數量後申報期交所確認成交,可降低原採逐筆撮合方式其交易對手或成交數量等無法確定,致大額部位的策略執行恐有不便的風險,本制度上線將可提高大額交易人參與期貨市場意願。
此外,為便利同一標的之期貨與選擇權策略之執行,期交所同時放寬組合式委託最低門檻規定。依現行規定,組合委託中之每個契約皆須滿足最低門檻(期貨契約200口、選擇權契約400口),此次將放寬為同一標的之期貨與選擇權組合式委託(如:臺股期貨與臺指選擇權之組合),僅須每一選擇權契約符合最低門檻400口之規定,即可進行鉅額交易。因應以上制度調整,期交所9月2日公告修正「鉅額交易作業辦法」及適用鉅額交易制度四項商品之交易規則,相關修正自12月2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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