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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8-27 15:43
櫃買刺激交易 放寬寶島債限制
【聯合晚報╱記者黃淑惠/台北報導】 2013.08.27 02:47 pm
櫃買中心放寬發行寶島債的限制,預計新規定於今日公告後,開始實施,未來國內、外發行人發行寶島債給專業投資機構,將不用指定證券商報價;另外,也放寬債券上櫃掛牌的信用評等規定,目前已有發行券商來向櫃買中心詢問要發行銷售給專業機構的寶島債。
櫃買中心總經理李啟賢表示,為了讓國內的寶島債券交易更活絡,已經針對不同性質的發行人訂出差異化的掛牌條件。已完成「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今天開始上路實施,方便更多國內外發行人來發行寶島債。
根據櫃買中心統計,去年11月開始推出寶島債,截至今年8月23日止寶島債券發行案件共計6檔,發行金額為人民幣39億元,而且也跳脫以往國際債券市場均以金融機構為主要發行者情況,遠東新、東元都申請發行寶島債券。
其次,截至8月23日止,寶島債券買賣斷成交金額9.81億人民幣,就買賣斷的部分,一般散戶投資人比率為0.79%,機構法人比率為99.21%。
李啟賢進一步表示,根據目前買賣寶島債的情況,櫃買也讓機構投資人有更多商品可以選擇。首先,當國內外發行人發行國際債券時,銷售對象一般民眾為主,包括發行公司有公開機構的信用評等、債券有銀行保證等,櫃買中心放寬債券申請上櫃掛牌債券信用評等規定。
其次,國內外發行人發行國際債券商品僅銷售專業投資機構,基於專業投資機構具有較佳價值評估與風險承擔能力,櫃買中心未來對於該類債券掛牌上櫃規定採取較為寬鬆規定,包括,將不需取得債券信用評等及其等級要求、發行時不需指定報價證券商等,大幅縮減發行人成本。第三,外國發行人於境外發行並由OBU或OSU全數銷售普通公司債回國申請上櫃掛牌時,不需取得債券信用評等、發行時不需指定報價證券商,即可申請上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