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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6-25 22:25

金管會調升RBC計算值 保險業增資壓力增加

本帖最後由 baab 於 13-07-22 07:34 編輯
金管會調升RBC計算值 保險業增資壓力增加
2013/06/25 21:55 鉅亨網 記者陳慧琳 台北
為逐步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金管會今(25)日調整保險業的資本適足率(RBC)計算方式,計算RBC的總風險係數總值(K值)從0.48調整為0.5,將增加壽險業增資的壓力,壽險業預計8月底公布上半年的RBC級距。
金管會表示,如果將K值調高到0.5,對於RBC的影響數為4%,也就是說原來RBC 200%的壽險公司會下降8個百分點、250%的壽險公司會下降10個百分點,對壽險業或財務較弱的公司增資壓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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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並表示,配合保險業於今年1月1日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及金管會去年11月底有關人身保險業以公允價值估算不動產相關規定之實施,投資性不動產以公允價值開帳的增值利益,扣除其他項目不利影響數及強化準備金之金額後,應認列於負債項下之特別準備,可以100%計入自有資本。
保險業在計算RBC時適用的投資性不動產採用市價重新評價,單筆不動產如果重新評估的市價高於帳面價值,則以稅後增值的金額75%列入自有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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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戶會強調,該特別準備得全數計入自有資本,所以修正保險業計算資本適足率適用之不動產投資採用市價重新評價,並計入自有資本調整項,將其併同不動產增值(市價高於帳面價值)部分計入自有資本總金額,以不超過最近一期自有資本總額或實收資本額的50%為限,延長適用至今年底。
金管會說,前2項併入自有資本上限總金額,不可以超過近一期自有資本的50%,或者實收資本額的50%,並且適用至今年底。
此外,金管會說,若壽險公司已經在計畫中的增資計畫,應該積極推動,以強化風險管理及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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