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比世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3-22 08:11

財長:兆豐須分散釋股台企銀

財長:兆豐須分散釋股台企銀
2013-03-22 08:0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
兆豐金(2886)釋股台企銀已確定走分散釋出路線。財長張盛和昨(21)日明確指出,倘若兆豐金明年1月到期的可轉債,無法在今年底前全面完成股權轉換,剩餘未轉換的股權,兆豐金將採取在市場分散釋股的方式進行,以避免製造第2大股東,損及公股經營主導權。
金管會銀行局則要求,兆豐金控必須比照中信金模式,先以信託方式處理手中的台企銀股票,且據兆豐金先前提出的規畫,到104年6月底,必須完全出清台企銀股票。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股票信託後並未喪失股東權,只是兆豐金不能執行,而是由受託單位,即銀行的信託部門來評估及執行相關股東權利,如出席股東會、投票等,目前兆豐金已完成信託安排,正準備訂定信託契約。
兆豐金已和華銀簽完對台企銀釋股信託契約,且信託契約內容已送抵金管會,將以不低於兆豐金持股台企銀成本價。
根據兆豐金內部最新估算,兆豐金持股台企銀原本在13.44%,但在現金增資股權稀釋之後,持股比重降至12.01%、持股成本價格降至10.4元,若以昨日台企銀的收盤價每股9.18元來看,現在賣股大約會虧7~8億元。
台企銀昨天董事會,通過配發股票股利0.4元,並將盈餘轉增資19.6億元,去年度董監酬勞共2,017萬元,員工紅利共1.61億元,將於6月21日股東會通過;台企銀同時宣布將新設柬埔寨微型財務機構,和赴澳洲增設布里斯本分行,營運資金暫定1,500萬澳元。
對兆豐金釋股台企銀,張盛和表示,整批釋股對價格的衝擊太大,因此相較之下,分散釋股對價格的衝擊較低,相對較能保障股東權益。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朱漢崙、彭禎伶、魏喬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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