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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01-14 12:27

送豪宅這次是玩真的!

更新日期:2009/01/14 12:15 媒體企劃組
【大台灣旅遊網TTNews記者媒體企劃組】
日前提出民眾持消費券來台中市消費,即有機會抽中豪宅的台中市政府,12日由市長胡志強正式向社會大眾公布「台中市消費券摸彩辦法」,鄭重宣告台中市政府送豪宅、休旅車及機票等大獎是玩真的,民眾持消費券到台中市消費有福了!
台中市路長胡志強表示,台中市不但有好吃的美食、好玩的地方、好買的商品,現在更有好房子、好車子及好旅遊提供民眾到台中市消費A好康。市府預計在2月2日即開始摸彩活動,第一波先抽出台中到杭州的來回機票,含四天住宿;第二波則分別在2月15日、3月1日、3月15日抽出三部休旅車,而壓軸的豪宅,則將於3/22先抽出10位民眾公布姓名;3/29再從3/22的10位民眾中抽出最後房屋得主。
市府經發處表示,此次活動期間從1月18日起至3月29日止,市政府所設計的摸彩方式很簡單,凡民眾持消費券在台中市消費,消費金額累積超過3000元者(需全為消費券消費、不含現金或刷卡金額),直接將發票正本或收據正本黏貼於市府所設計的「摸彩活動單」裡,擲回市府所設置的700個摸彩單回收箱(地點普設於各大賣場、連鎖超商、商圈)即可參加,也可以郵寄參加。
而為了方便民眾,台中市政府則印製了150萬份的「摸彩活動單」,並將於1月18日消費券發放當日,同步發送給市民一人一張。民眾可以自己複印或上本府網站下載,而放置摸彩箱的地點也放置有摸彩券可供索取,非常方便,活動採名單累進制,如果該週沒有抽中,仍可繼續參加下一次抽獎,開獎時將有現場轉播,公正性絕對沒問題。
另外要請消費者特別注意的是,有關於發票及收據認證的問題,台中市政府表示,民眾以消費券在台中市消費,店家收銀機所打出的發票上,應註有「消費券」字樣。若為收據,需有本市商店店章(含統一編號、商號、住址),由店家於收據上註明「使用消費券」字樣並標註所使用之消費券流水號,二聯或三聯式發票,也可按照收據方式加以註記,作為認定。市府也要提醒商家記得設定收銀機,讓民眾持消費券消費時,能取得有消費券註記的發票,才能參加抽獎。
經發處表示,為方便民眾投放摸彩券,市府將於全市設置700個以上的摸彩箱(即摸彩單的回收箱),地點包括:台中市政府、SOGO百貨、中友百貨、新光三越、德安百貨、老虎城百貨、勤美誠品百貨,家樂福、大潤發、好市多、愛買、台中NOVA賣場、 OK超商、萊爾富超商、統一超商7-11、全家便利商店(以上百貨公司、大賣場及超商僅止台中市之分店),台中市11大商圈,中台灣燈會2/02~2/15期間增設會場一處。
民眾若有問題,可上台中市政府網站:http://www.tccg.gov.tw/,查詢詳細辦法及下載摸彩活動單。
更多台中消費資訊:http://taichung.travel-web.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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