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麻雀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2-21 14:40

立委點名同工不同酬 南電否認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012年 2月21日電)立委點名印刷電路板和IC載板廠南亞電路板 (8046) 有違反性別平等法之虞,南電表示,工作內容和職稱不一樣,並沒有所謂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宜臻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南亞電路板公司男女工作內容相同,但女性底薪少男性新台幣2000元,職等、升遷都不及男性,公司明顯違反性別平等法,要求勞委會2週內調查清楚。
南電表示,公司任用基層員工,是按照職務、性質和類別差異來任用,因此在升遷和調整薪資幅度上都有所差別。
南電說明,男性應徵基層員工職稱是電路板製造操作員,女性應徵基層員工職稱為女作業員,兩者工作內容並不相同。
南電指出,電路板製造操作員主要工作內容是直接在生產線上製造電路板和操作機台設備,女作業員主要工作內容是負責產品品質檢驗,兩者工作內容並不一樣,職務職稱也不一樣,因此沒有所謂同工不同酬的問題。
南電表示,考量體能負荷因素,為了不讓女性擔負過耗體力的工作,因此女性作業員工作內容以產品檢驗為主。
南電認為,由於電路板製造操作員和女作業員在工作內容和職稱不同,因此升等也會不盡相同。
立委指出南電以「男生養家活口、女生貼補家用」為理由,拒絕改善男女不平等的規定。南電表示,並沒有所謂只有男性可以養家活口這樣的說法,現在社會已經男女平等。對這種說法,南電表示過於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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