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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哥 放長假2轉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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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1-17 16:41
權證現金結算稅率 降為千分之1
台灣證交所表示,財政部於昨(16)日明令,權證以現金方式結算者,係屬持有人將該權證以履約價值(結算價格與履約價格之差數)之金額賣回給發行人,應比照其他有價證券按履約價值課徵千分之一的證券交易稅,而證券交易所得則依法免稅。
證交所表示,以往認購(售)權證以現金結算方式履約者,係認定屬權證之標的股票交易,分別對權證之發行人及持有人,依標的股票之履約價格或結算價格,課徵千分之三證券交易稅。惟經財政部通令後,自昨日起,改以履約價值按千分之一稅率對持有人課徵證券交易稅,稅額計算基準,則由標的股票之價格,改為履約價值之金額,由於稅率降幅達66.67%,大幅降低權證持有人負擔之證券交易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