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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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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7-14 20:16
泰谷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發行普通股案,計1千萬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339)泰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7/1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10,000千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8.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以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九成訂定。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奉主管機關申報效後,授權董事長依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之股份,計1,000~1,500千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1條,提撥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數之10%,計1,000千股對外辦理公開申購。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75%~80%,計7,500~8,000千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申報併湊,以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15.現金減資後再行募資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募資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辦理現金減資者適用):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實際發行計畫、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3)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發行作業,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核決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4)本次發行如有未善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