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6-20 07:45

桃市府獨創可負擔住宅 房產業問號多

2026/06/20 05:30  
社宅、婚育宅、20年使用權住宅、桃園可負擔住宅比較(資料來源:內政部、各房產業者 製表:記者徐義平 圖:資料照)
只有使用管理權+強制原價回售機制 房貸鑑價成難題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桃市府最近推出「可負擔住宅」政策,市長張善政近來更藉著出席新加坡世界城市高峰會的機會,分享所謂桃園的「成功經驗」。但房產業界一堆問號!直言「可負擔住宅」就是沒有設定年限的「使用權住宅」,過去難被民眾接受,要實現「成功經驗」,得先解決同樣的房貸鑑價難題,而強制「原價(扣抵折舊)回售機制」,較傳統使用權住宅條件更嚴苛,民眾接受度是大打問號。
長期居住權、信託、轉售限制與物權管理 內政部有疑慮 需跨部會討論
張善政日前親赴行政院會,爭取中央盡速核定「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據透露,內政部對制度設計提出疑慮,認為後續涉及長期居住權、信託、轉售限制與物權管理等問題,仍需跨部會討論。
根據「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條文中第三章第十二條規定,可負擔住宅的土地、建物產權由桃園住都中心信託在指定「信託業者」名下,承購人則有信託財產的「使用管理權限」。
土地、建物產權由市府指定信託 實際所有權人有爭議
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指出,可負擔住宅經「財產信託」後,實務上究竟誰是實際所有權人,恐先出現爭議;而可負擔住宅貸款及後續可能衍生的繼承、代位清償等事宜複雜,都要銀行以專案方式辦理,才能減少爭議。
房產業者舉例,台灣已推動近二十年使用權住宅,但始終未被多數民眾接受,以較著名的台北車站旁「京站」為例,買家僅取得使用權憑證,建商有建物產權及地上權使用權限,土地卻是北市府所有;在沒有土地、建物產權情況下,買家只能拿著使用權憑證去申請房貸,不是碰釘子就是面臨成數低、利率高等難題。
永慶房仲網統計,近五年「京站」累積一三三筆交易資訊,僅少數每坪單價突破五字頭,多數落在四十萬至四十八.九萬元,對比周邊所有權住宅的新大樓,每坪動輒突破百萬元,使用權住宅行情僅市價的五至六折、甚至更低。
高力國際不動產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分析,可負擔住宅僅限自住,自然被剝奪收益權;另所有權受制於強制信託契約,承購民眾僅剩極為侷限的使用管理權,很難與一般住宅所有權相提並論;且政策採取去商品化的「限售、限購」規範,並強制訂下「原價(扣抵折舊)回售機制」,限制比傳統地上權住宅更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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