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8 17:08

金管會今天宣布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自今年7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車險)死亡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將由現行新臺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提升交通事故受害人保障,金管會今天宣布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自今年7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車險)死亡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將由現行新臺幣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且不增加民眾保險費負擔,盼進一步強化用路人基本保障。
金管會表示,強制車險自1998年1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超過28年,累計理賠金額達3407億元,受理理賠人次逾767萬人次,已成為我國重要的交通事故社會安全制度,協助許多事故受害者及家庭在第一時間獲得經濟支持。
不過,隨著近年物價及通膨持續上升,社會各界對於提高強制車險保障額度的聲音日益增加。金管會因此完成相關給付標準修正,預計近期正式發布,並自2026年7月1日正式上路。
此次修正重點包括三大方向:
1、失能給付提高:每一受害人於每一事故中的失能給付金額,第一等級失能給付將由現行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其餘各等級失能給付金額也將同步按比例調升。
2、死亡給付提高:每一受害人於每一事故中的死亡給付金額,將由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3、總給付上限提高每一受害人於每一事故中的死亡、失能及傷害醫療費用合計最高給付金額,將由現行220萬元提高至320萬元。
金管會指出,強制車險主要目的,在於提供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人身保障,理賠範圍包括傷害醫療、失能及死亡,但並不包含財物損失。因此,民眾若希望獲得更完整保障,仍可依自身需求加保任意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補足財損及超額責任風險。
金管會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並精進強制車險制度,在兼顧制度永續經營下,提升交通事故被害人保障,作為全民道路安全的重要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