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7、T18解約金敲定!新壽提分手費約44.7億元 市府:看起來合理- 2025.11.05
- 13:39
- 工商時報 袁延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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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T17、T18最後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的金額已算出;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5日指出,已收到新壽提出解約金額約44.7億元,看起來還算合理,希望7日(本周五)就能簽解約協議書。
據了解,新壽提出的解約金為44億7千多萬元,扣除新壽繳的34億4千多萬,有約10.4億元「成本」,主要差在兩筆,一是「資金成本」市府原估2.5億,新壽提3.7億;另一筆是1億多元稅金,新壽繳交給中央,也算在解約成本內。
李四川表示,已收到新壽正式來文,解約金額共約新台幣44.7億元,扣除本來就繳給市府的34.4億餘元,差額大概近10.4億元,跟原先市府估算的8億多元相比,主要是因為新壽還有繳納約1億元稅金給中央,以及雙方對資金成本的計算方式不同。
接下來,李四川指出,雙方都會找會計師去審查,希望本周就能確定金額、7日簽解約協議書。再來就能在議會核定後支付這筆錢,然後辦理地上權塗銷,並進行都市計畫變更及輝達的投資計畫書審查等作業。
李四川表示,解約時會動用台北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扣掉新壽已繳納給市府的金額外,近10.4億元的差額會在與輝達協議權利金時拿回來。
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確定了最後合意解除地上權契約的金額,接下來就等新壽正式來文,再啟動後續程序。
蔣萬安指出,預計這個月就會完成與新壽的終止契約程序,並提請議會大會審議解約金,接著依照程序塗銷地上權並收回土地。
至於與新壽解約分手費會由誰買單。蔣萬安表示,會以轉嫁到權利金內的方式來由輝達支應,絕對不會讓市民買單。
台北市地政局長王瑞雲指出,除了新壽原先繳納給市府的金額以外,輝達已表達願意概括承受其他增加的成本。
對於何時能與輝達簽約,蔣萬安指出,待輝達提出投資企畫書之後,市府將進入專案設定地上權實質行政作業,目標2026年初與輝達簽訂契約,市府各各局處會以最優先的速度、最高的行政力,來處理全球關注的重大投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