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違約金以買方已繳納的價款為限,賣方(指建商)不得要求買方補繳。
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如果你只繳了100萬元,就反悔不買、要求解約時,建商也只能沒收你已經繳的100萬元,不能再要求你補足剩下的125萬元違約金。
是嗎? 真的嗎??
現在台中沙鹿的預售屋 只要繳5%訂金 工程0付款
一本萬利耶?! 台灣房價永遠不會跌耶??!!
相信的人快去買預售屋???!!!
前幾天 那個"小文" 最後只賠10萬耶?!
https://s8088.com/article/2983283
我幫忙確認了....
第二十四條第(四)款
真有此事!
看來買預售屋的人若知道 只要賠已經繳出去的錢
台灣建商這下麻煩了......
內政部官方網站file:///C:/Users/user/Downloads/1120619%E9%A0%90%E5%94%AE%E5%B1%8B%E8%B2%B7%E8%B3%A3%E5%AE%9A%E5%9E%8B%E5%8C%96%E5%A5%91%E7%B4%84%E6%87%89%E8%A8%98%E8%BC%89%E5%8F%8A%E4%B8%8D%E5%BE%97%E8%A8%98%E8%BC%89%E4%BA%8B%E9%A0%85(%E5%85%A8).pdf
或者搜尋 預售屋買賣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預售屋解約...「訂金」可以全退、違約金上限15%!超出是無效契約
2025-08-12 15:02聯合新聞網/
好家在有吾
預售屋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內銀行業對於房地產市場的「限貸」情況似乎沒有緩和的跡象,不少新成屋準備交屋的民眾找了很多家的房貸銀行,不是推說你的年收入不符合房貸條件,就是核可承貸的房貸成數大砍一半,再加上近期有些預售建案傳出停工、蓋不下去的事件,這些房市壞消息讓不少已經買了預售屋建案的民眾紛紛掀起退訂、退屋的念頭。
然而,和建商談預售屋解約會牽扯到賠償金、違約金的問題,每一分錢都是購屋人的辛苦錢,如果不想再付錢買下去,千萬別以為後續不再繳工程款就沒事了,而是應該找建商坐下來,好好談一談退訂、退屋的解約事項,並且注意以下幾個自身的重要權益:
拿回全數訂金
首先,如果你只是付出幾千元的訂金(業界稱為「小訂」,讓你選的房子保留到補足完整訂金)、或是付出整筆訂金(業界稱為「大訂」)的階段,還沒有和建商簽完預售屋買賣的正式合約,你都可以隨時反悔不買、要求建商退還完整的訂金給你,建商不可以藉口廣告費、人事作業費、服務費等理由,扣除任何你付出去的訂金款項。
其次,如果你和建商簽完完整的預售屋購買合約之後,才反悔不買了,那麼要賠給建商多少違約金呢?根據內政部頒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的條文規定,消費者預售屋違約賠償金額的最高上限是:房屋總價的15%。
違約金上限是15%
舉例而言,如果你買的是總價1500萬元的預售屋,已經繳了400萬元的自備款給建商,那麼你中途想解約、賠給建商的違約金額,最高付到225萬元即可,建商必須退還剩下的175萬元給你。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當初你和建商簽訂的買賣合約書裡,白紙黑寫的是:違約金要收取售屋總價的20%、25%(或以上更高),該怎麼辦?別怕!這些都屬於無效數字、無效約定,因為法定違約金的比例就是不能超過房屋總價的15%。
然而,如果是對購屋者有利的情況下,這個「15%」的數字就不是鐵板一塊,購屋者在簽約時,可以和建商談談降低到12%、10%(或以下)都行,並不是合約書裡的數字一定要寫到15%這麼高,不過建商可能不會同意啦!
不必補足15%比例
最後,
依據內政部《預售屋買賣錢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違約金以買方已繳納的價款為限,賣方(指建商)不得要求買方補繳。
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如果你只繳了100萬元,就反悔不買、要求解約時,建商也只能沒收你已經繳的100萬元,不能再要求你補足剩下的125萬元違約金。
然而無論如何,買房子都是人生中一筆相當大的費用,沒有人願意付出一分錢的違約金,因此現在銀行房貸很難取得、房價變化莫測、中小建案停工新聞頻傳的情況下,想買預售屋的民眾千萬要先做足功課及準備好資金,絕對不能衝動購屋、再來反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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