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7 05:30
勞動部強調,多元陪伴照顧試辦單位必須先行向國人求才,招募不足才可招募外籍移工,且僅限「期滿轉換」的移工。(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適用勞基法,且為勞基法第八十四之一條工作者,不但有國定假日、特休例假,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須加倍發給,因此待遇將優於家庭看護工,若以每月做滿二四○小時,最低工資估算為二萬八五九○元加上延長工時工資七八六三元,月薪將達三萬六○○○元。
做滿240小時 月薪可達36K
勞動部官員指出,「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適用勞基法八十四之一條規定,每月工時上限二八八小時,每日上限十四小時,還可連續十二天工作,因此勞雇雙方必須簽署書面約定,並報主管機關核備,未來依據系統派案並記錄工時,若成為「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就不能另去「兼差」擔任居服員。
有雇主團體因此擔憂,因「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待遇如同現有的廠工、優於家庭看護工,恐引發現有家庭看護工「跳槽」。勞動部強調,試辦單位聘請「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必須先行向國人求才,招募不足才可招募外籍移工,且僅限「期滿轉換」的移工,不允許現有家庭看護工跳槽。
勞動部提醒,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適用勞基法,有國定假日、特休例假,在國定假日出勤,工資須加倍發給;超過法定正常工時,增加的部分工資必須加給,不是僅領明年的最低工資二萬八五九○元;勞動部試算,每月做滿二四○小時,最低工資二萬八五九○元加七八六三元,月薪可達三萬六○○○元。
社福團體表示,不少新住民姊妹具有照護經驗,又有語言能力,對於爭取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工作者」,有極高的意願。
試辦計畫為期三年,服務對象大幅放寬,不只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以及可聘僱家庭看護工的被看護者,長照第二至八級的民眾也可申請,三個月內就醫或手術而有照顧需求的民眾,都可申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