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929 發達集團總裁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0-14 05:56

港企發薪掩護 中資非法挖角被判刑

2024/10/14 05:30  
上海思特威電子科技公司未經我經濟部投審會許可,二○一八年在新竹縣竹北市成立台灣思特威辦公室挖角台灣科技人才,兩名幹部遭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中國上海思特威電子科技公司為挖角台灣科技人才,未經我經濟部投審會許可,二○一八年在新竹縣竹北市成立由上海思特威實質控制的台灣思特威辦公室,開始獵人頭組成業務團隊,並以香港智感微公司名義發放薪水以規避查緝,新竹地院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將兩名幹部判刑。
法官調查,中國上海思特威電子科技公司為從事COMS圖像傳感器晶片設計、研發與銷售的公司,商務發展總監林秉衡與資深營運經理黃守平均明知上海思特威係中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許可,並在台灣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林仍自二○一八年八月起,租用竹北市商辦,設立由上海思特威實質控制的台灣思特威公司辦公室。
兩人在思特威台灣辦公室陸續招攬八名員工,組成業務團隊,從事業務活動,薪資部分則由上海思特威公司以香港智感微公司名義發放,以規避查緝。
全案經嘉義縣調查站於去年八月,持新竹地院核發搜索票至台灣思特威辦公室等地點搜索,循線查悉上情。
最後法官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非法為業務活動罪,將兩人判刑四月,緩刑兩年,並應向公庫支付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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