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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7-27 22:37

兩岸人士籲合建再生能源標準

兩岸人士籲合建再生能源標準
2010/07/27 22:25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010年7月27日專電)工業技術研究院(工研院)副院長曲新生今在南京指出,兩岸再生能源技術互補優勢非常明顯,若能聯合制定產業標準可成全球主導力量;中國大陸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對此表示贊同。
新華社報導,2010年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合作及交流會議今天在南京召開,曲新生和劉琦都贊同兩岸再生能源優勢互補。
曲新生表示,兩岸在再生能源方面技術互補優勢非常明顯,例如兩岸太陽能光電的整個產量超過全球的50%,一旦聯合制定出新能源產業標準,那將是全球新能源產業的主導力量,也將更快地促進兩岸新能源產業的發展。
工研院機械與系統研究所副所長童遷祥表示,兩岸綠色能源產業已有多次接觸,對太陽能光電、風力發電及LED等產業已奠定合作基礎。但兩岸還需要加強技術交流合作,共同解決產業面臨的技術與製造問題,增強產品核心競爭力,發揮各自優勢,整合產業鏈,共同開拓全球市場,實現太陽能光電、風力發電產品的普及化應用,促進兩岸新能源產業持續發展。
劉琦對台灣專家的看法也表贊同,他說,兩岸可再生能源產業聯繫密切,相互融合形成區域優勢的趨勢十分明顯,加強兩岸在產業標準、檢驗認證方面的協調,已成必然要求。
劉琦指出,目前兩岸可再生能源產品,特別是光電產品,主要依靠歐美的檢測認證,在產業發展上未掌握主導權。如果不改變這種局面,將不利於兩岸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他建議,兩岸行業組織、標準及檢測認證單位建立聯合研究協調機制,在風電機組併網、設備性能品質、光電池組建、逆變控制器等產品方面展開合作研究,並在檢測認證機構的建設方面加強交流,推動形成具有海峽兩岸特色的國際先進水準的可再生能源產業。
華銳風電董事長韓俊良說,大陸地區已形成完善的兆瓦級風電機組配套產業鏈,台灣地區風力資源豐富。他建議,兩岸加強陸上風電合作,加快開發步伐,擴大海上風電規模,同時加大扶持力度,支持研發海上風電機組,共同佔領世界風電領域的技術制高點。
台灣風能協會產業組召集人盧顯卿建議,兩岸透過實際行動加深合作,以兩岸現有風電聯盟陣容為基礎,邀請更多大中型企業、開發基金及金融機構參與離岸風機產業聯盟,在共同承擔分散風險原則下,出資成立合資公司,迅速有效切入離岸風機的研發、製造、銷售與維修等業務。
據悉,在交流會上,雙方參會企業簽署7項合作協議,包括合作共建兩岸新能源信息交流平台、兩岸再生能源行業協會戰略合作框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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