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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7-15 04:12

洽FTA 東協國家與紐西蘭列首波

2010/07/14 19:34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2010年7月14日電)後ECFA時代,台灣將以經濟合作協議名義對外拼FTA,首要目標鎖定東協十國,包括個別與新加坡、菲律賓、泰國與馬來西亞接洽,紐西蘭也列在首波洽簽對象。
經濟部形容ECFA(兩岸經濟協議)是簽署FTA(自由貿易協定)敲門磚,在兩岸6月29日完成ECFA簽署後,對外洽簽FTA成為經濟部在後ECFA時代的首要任務;相關官員說,如果能夠有一個國家率先與台灣簽署FTA,將會產生骨牌效應,因為目前各國都對與台灣簽署FTA有相當高的興趣,「問題是誰開第一槍」。
經濟部長施顏祥今天表示,如果要與東協十國組織簽署經濟協議,速度會比較慢,且複雜度更高,因為東協國家採取共識決,不容易通過,他也坦言,目前與東協十國組織談FTA的「溝通管道很弱」。
相關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解釋,東協十國與歐盟國家不同,歐盟國家對外簽署FTA一定要27個會員國家全部同意,但東協國家允許個別國家對外洽簽FTA,而且與東協十國簽署FTA,容易碰到國家主權等敏感政治議題,困難度非常高,因此目前策略是與東協國家個別簽署。
為積極掌握後ECFA對外洽簽FTA契機,經濟部正透過各種管道進行接洽,探詢各國與台灣洽簽FTA可能性,經濟部希望以經濟合作協議的名義對外洽簽,一方面避開FTA敏感的政治問題,就經濟角度而言,也可免除外界對FTA必須達到80%或90%自由化的疑慮,並且可以加強雙方經濟合作事項。
例如日本對外洽簽FTA銘義式經濟夥伴協定(EPA);紐西蘭與澳洲則是以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CEP)為名義簽署FTA。
相關官員說,對外洽簽FTA首波鎖定的對象以東協國家以及紐西蘭為主,由於歐盟與美國複雜度高,仍需進一步溝通。
此外,有關日本部分,相關官員表示,希望先以洽簽投資保障協定開始,以堆積木的方式洽簽經濟合作協議,不過,官員坦言,日本與台灣洽簽經濟合作協議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目前看來並不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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