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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釣大魚 發達公司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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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7-14 18:55
聯明內控疏失,周五恐將打入全額交割
2010-07-14 17:49:52 記者 林詩茵 報導
上櫃公司聯明(4408)因內控疏失,今(14)日赴OTC說明重大訊息。該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劉檠宏表示,與弘榮開發建設9.9億元的廢塑膠裂解還原油品整廠輸出採購案,因弘榮未依合約規定時間將設備運抵指定地點,目前該公司已寄出2份催告存證信函,並依合約規定對弘榮進行懲罰性罰款,本月初共式委請浩宇律師事務所,正式向弘榮開發建設公司提告。
此外,為將聯明導向綠能事業,有意朝太陽能發電廠發展,現階段聯明已經選定4筆合適土地進行洽談中,但洽談中往往皆需支付斡旋金以取得佳交易條件,保障公司及股東權益,於今年5月經胡姓友人介紹幾筆低價土地,但須支付斡旋金,所以已支付4筆斡旋金共8600萬元。
OTC則質疑,聯明向弘榮採購設備的金額高達9.9億元,雖已支付1.9億元,弘榮卻未依合約期限交貨,以該公司目前帳上現金銀行存款及應收帳款等高流動資產僅剩1500萬元,如何支應龐大的採購資金需求。
劉檠宏強調,公司在股東會已通過將發行5000萬股現增、5000萬股CB,未來將以相關資金因應。
此外,OTC質疑,為何公司購買4筆土地支付的斡旋金,是以董事長個人名義簽約,而非公司? 劉檠宏則表示,由於公司章程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7條第4點,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及其他固定資產呈請總經理及董事長核准,每筆交易金額未達3000萬以上者,可由董事長核決,事後再報董事會核可.
這筆土地交易的買賣須委託他人代為斡旋談判,故需支付斡旋金,未來若談判不成,斡旋金可全額取回;談判成立,則此斡旋金將作為買賣價款的訂金。而這筆交易若8月底前仍無法斡旋成功,則斡旋金將追回返還公司。
他表示,目前廢塑膠裂解還原油品設備尚未完成,又接續發展太陽能電廠,是因為有特定太陽能廠商願意合作,因此沒有資金問題,尤其太陽能電廠是政府補助行業,一旦蓋好之後就有政府補助,是有固定收益的事業。
而決定買土地是因為,友人推薦較便宜的土地,買土地進可攻、退可守,未來土地還有有增值的空間。
OTC主管則表示,聯明公司內控明顯疏失,且短期內沒有改善的空間,最快今天公告、本周五(16日)打入全額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