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邦:泰山投資街口案違法 目的為掏空公司
工商時報 李麗滿 2023.05.06
泰山決議買街口股權,龍邦指控所有議程都違法。圖/李麗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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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泰山(1218)6日重訊指出,5日董事會連夜決議以36億購買街口支付40.4%股權,泰山大股東龍邦董事長劉偉龍隨後炮轟,街口支付案根本不在5月5日董事會議程內,未經審委會決議,無合法有效的董事會決議,不僅違法也違反主管機關要求,呼籲證交所、投審會等為了六萬股東權益,務必有效制止泰山把錢匯出,否則恐在周一錢匯出去,泰山就被掏空了。
龍邦律師黃福雄指出,泰山5日晚以4比0通過議案,以資本額7成來購買街口支付4成股權,此重大投資案依據證交法第14之5規定,不但沒經過全體審計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或經過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此為違法決議。
泰山獨董陳敏薰指出,5日審委會已使盡力氣善盡獨立董事職責但仍擋不住,她說,通知是5月5日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但到現場卻變成續行4月20日審委會與董事會,陳敏薰發言要求與通知不符,唯在抗議不成下,審委會在獨董李明輝一人開會下通過36億重大投資案,隨即交付董事會討論,董事會也是續行4月20日,泰山董事劉偉龍沈痛指出,420當天會議已中斷,5月5日到場續行,泰山公司派明顯是規避董事會必須七日前通知董事規定,更進一步規避會前送證交所備查,他強調,5日董事會之所以開到深夜近11點都是為了法律爭執,他炮轟泰山所有議程都是違法,最怕的是後天周一就會把錢匯出,泰山公司派萬般只為掏空泰山!
劉偉龍表示,所有違法議程會通通訴諸法律,依法行事,只是一旦訴諸法律,只是遲來正義,光是訴訟就要耗費多少時日,來不及挽救六萬股東權益,眼看36億街口投資案就像去年出售全家股權翻版,恐怕下周一公司派把錢一匯出去,形同掏空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