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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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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8 06:16
廣東拚了 基本工資提高21%
2010-03-18 工商時報 【記者潘維庭/綜合報導】
廣東省政府昨(17)日宣布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超過21.1%,創下歷年最高及調幅居全中國之冠的紀錄,此一新標準將從5月1日開始執行。
根據新規定,在廣州市的用工方面,工資調漲後,基本月工資將達到1,030元人民幣(下同),這使得廣州的基本工資,突破過去較全中國低落的情況。
今年春節之後,珠三角各主要城市的缺工人數傳出會上看200萬人,許多工廠被迫延後開工,廣東省委書記汪洋也在「兩會」期間表示,廣東的缺工不如外界想像得嚴重。
不過不論廣東缺工情況目前究竟為何,繼江蘇、浙江各省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之後,根據廣東省政府公布最新通知顯示,稍早,他省創下調薪最高紀錄,要被廣東省超越。
在調整之後,廣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均為5個層面,其中廣州市執行第1類標準,調漲後月薪為1,030元,調幅達19.8%,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9.9元/小時。
第2類標準為920元/月,增幅19.5%,執行地區在珠三角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8.8元/小時。
第3類標準為810元/月,增幅20.9%,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7.9元/小時;第4類標準為710元/月,增幅22.4%,執行地區為廣東韶關、河源、梅州等12市,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6.9元/小時;第5類標準660元/月,增幅24.5%,由執行4類市的部分困難縣及縣級市執行,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為6.4元/小時。
以各層面工資漲幅計算,廣東此次上調工資,已大於先前江蘇平均漲幅的13%,以及浙江的15%。
廣東省人社廳昨天表示,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於增強廣東的就業吸引力,引導外來勞動力回流,緩解廣東部分行業企業的招工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