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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台北電】高雄市去年發生酒駕累犯肇事車禍導致1死3傷,台南市長黃偉哲去年底呼籲修法公布酒駕累犯照片,立法院今年1月下旬3讀通過,預計3月底上路,台南市根據行政命令,13日率先公布3張酒駕累犯照片,遏止法律空窗期可能帶來的事故。 高雄市愛河畔去年發生酒駕累犯肇事,導致1家4口1死3傷慘劇,黃偉哲去年底就以美國「梅根法案」作依據,要求中央修法。立法院今年1月24日三讀完成道路交通處罰條例35-3條修法新制,「酒駕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預計3月底實施。 台南市3月2日頒布行政命令,即日起發生5類重大酒駕事件,包括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逃、社會矚目事件與酒駕裁決處分確定,都會公布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 台南市交通局13日公布首波3名酒駕累犯名單,包括照片、發生時間與地點,包括6日凌晨3時,在中西區民族路二段被查獲的林○雯,6日晚上8時,在下營區九份街被查獲的邱○津,4日晚上11時在麻豆區謝厝寮遭查獲的謝○旭,3人成為全台最先被公布的酒駕累犯。 台南市交通局表示,台南市2日已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首周仍查獲酒駕累犯,未來查獲的酒駕累犯,會持續公布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在台南市交通局網站。(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程炳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