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1-14 07:13

券商公會建議 TDR配售倍數級距應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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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會建議 TDR配售倍數級距應降低
【經濟日報╱記者蕭志忠、呂淑美/台北報導】 2010.01.14 03:17 am
有鑑於康師傅(910322 )來台發行TDR,創下最大發行規模的案例,但公開申購比重只有10%,詢價圈購約占了80%,多數籌碼都流入法人手中。
券商公會日前建議主管機關,應降低TDR初次發行案件公開申購配售倍數級距,以及提高公開承銷比率上限。
此外,為落實承銷商出售自行認購部位以調節市場機制,券商公會也提出建議,未來承銷商在TDR初次掛牌日起十個交易日內,應視市場漲幅適時出售自行認購部位。
在TDR初次發行公開申購配售倍數級距以及比率方面,券商公會表示,目前規定是:當申購倍數是25至50、50至75、75至100倍,以及100倍以上等四個不同級距時,申購數量占對外公開承銷比率各為15%、20%、25%及30%。
而此次券商建議方案為:申購倍數級距變成15至20、20至25、25至30、30至35倍,以及35倍以上等五個不同的級距,比率分別調整為15%、20%、25%、30%及35%。
公會表示,經過此一修正後,未來散戶參與TDR的比重將會增加,詢圈比重將會降低。有關此案,因涉及證交所電腦系統修,實施日期將等證交所相關系統完備後另訂。
根據券商公會規劃承銷商出售自行認購部位的內容為:在掛牌十日內,當漲幅達到20%、30%、40%、50%、60%時,至少應各出售自有部位的10%、25%、45%、70%、100%。
同時,為了確保籌碼流動性,券商公會也提議,未來TDR主辦承銷商於掛牌之後的前兩個交易日,應維持市場每天成交量達5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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