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望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1-12-18 07:07

讓瞬間的公義成為 永恆的典範—2

因為我曾經是在台大新聞研究所專任20年的教授,我告訴學生要以良知做見證、對歷史負責任,要不黨不私不賣不盲,要打破沙鍋問到底還要問沙鍋在哪裡;我曾經擔任過第一屆檢察官評鑒委員兼發言人,我也曾經主辦過司法酷斯拉獎的選拔活動。我對司法改革有著無比的熱情跟信念,在台大法學論叢和東吳法律學報上刊登的研究論文,可以看到我長期對於司法改革的關注及努力。
因為我無法用其他的方法窺見系爭論文的真相,所以我在2019年12月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了一個確認論文不存在之訴,結果完全沒有開庭,也完全沒有盡到闡明權或者曉喻權,連問清楚我們到底要告什麼都沒有問;在論文門的案子中,我和我的律師非常認真的寫書狀,結果張詠慧法官沒有仔細看,就在2020年1月15號總統選舉完後四天,直接判我們敗訴;張詠慧法官的判決理由更是變造了我的訴之聲明,將我主張的「論文不存在確認之訴」變成調查「博士學位存在之訴」;而且媒體的報導時間比張詠慧和司法院撰寫的新聞稿完稿儲存的時間早了19分鐘。由此可以看出,這個判決背後有上級長官介入以及配合媒體洩密來達成特殊目的的操作。
因為這個不公平的審判過程,讓我們嚐到了所有論文門相關訴訟的第一敗,也使得我們經歷了媒體放大標題鋪天蓋地的羞辱,也因為這個第一敗,使得後面我們在刑事庭跟其他的民事庭的訴訟過程,多走了非常辛苦的路。因為證據的無法調查,再加上台北地檢署和台北地方法院在程序準備都還沒有完成的情況下,就直接以我無法到庭發佈通緝,造成了我的名譽以及財產上的巨大損失,特別是精神上的折磨。
在過去820個日子以來,我因為找不到這本論文而被告,我鍥而不捨的追蹤,網路上因而出現各種各樣詆毁我的言論甚至死亡的威脅,連我人到了美國都被跟監,我分別在6月和7月連續在美國收到了三通手機被定位和鎖定侵入的警告訊息。
論文門案件的枉法裁判,影響的不只是一個人的人生,更是一家人難以承受之重。
您可能很難想像,我在美國唸書的14歲女兒,剛看到網路上蔡英文總統告我的新聞,在電話的另外一端放聲大哭了5分鐘;當我被黃國忠院長、姚念慈法官、林邦樑檢察長和劉承武檢察官聯手發佈通緝13年的時候,我94歲高齡的母親幾乎昏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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