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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1-08-06 00:05

倒數8天 蝦皮拿電支執照恐落空

倒數8天 蝦皮拿電支執照恐落空
工商時報魏喬怡 彭禎伶 2021.08.05
金管會銀行局指出,蝦皮支付若8月13日無法補件完成,依法已不能再延期。圖/蝦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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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外資電支機構蝦皮支付拿電支執照恐落空!2020年11月因代理收付日均餘額爆量31億元、被迫要申請電支執照的蝦皮支付,眼看期限就要到了,卻依然被投審會卡關無法完成增資。金管會銀行局指出,蝦皮支付若8月13日無法補件完成,依法已不能再延期,會依實際申請狀況做後續處理。
蝦皮支付在2020年11月13日取得申請「許可」,依法必須在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營業執照,但因經濟部修訂的中資審核新認定標準從2021年起適用,因此蝦皮支付在今年5月時曾向金管會申請展延,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依法最多可展延三個月,最後期限是8月13日,現在還未屆期,到時會依申請情況來審理並對外說明後續處理。
國內目前已有五家專營電支機構,包括:街口支付、歐付寶、國際連、橘子支付、簡單行動支付,而「蝦皮支付」原本只是「第三方支付業者」,但根據法規,若第三方支付保管代理收付1年日均餘額超過10億元,必須向金管會申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業務,因此蝦代在去年11月就提出申請,金管會也已正式同意許可。
但升格為電支機構,蝦皮支付的實收資本額就必須由現行的500萬元拉高到5億元,也就是要再增資4.95億元。所以被定位為「外資」的蝦皮,除了要向金管會申請電支執照,還得向投審會申請增資4.95億元。如今八個月過去,蝦皮一直還處於補件狀態,投審會至今也仍未通過蝦皮支付的增資案。
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若沒有在規定的期間內申請營業執照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許可。
若是屆期蝦皮支付未拿電支執照卻還持續營運,依電支條例第46條第二項的規定,已依規定申請許可,經主管機關不予許可後,仍經營超過十億元以上的代收代付業務,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業界研判,蝦皮支付若拿不到電支執照,有兩條路,一是限制蝦皮購物的交易量,這不太可能,第二條路就是蝦皮購物與其它電支機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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