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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09-12-04 08:56

衛署澄清 鯨仍不可食

更新日期:2009/12/04 01:07 【記者陳元春/台北報導】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昨(三)日澄清,有關最近公告的「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制定有「鯨」類的重金屬限量標準,恐讓人誤解國內可合法食用鯨豚,昨天重申,該標準並非贊成捕食任何保育類動物,未來將研議修正相關規定。
有關衛生署近日公告的「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內容針對易蓄積重金屬的大型掠食性魚類,如鯨等,訂有含甲基汞、鉛、鎘等重金屬限量規範,遭外界質疑,恐讓國際誤以為國內可合法食用鯨。
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說,參考國際標準所制定的「水產動物類衛生標準」,並非贊成捕食任何保育類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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