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勵志成長   發佈於 2021-06-06 05:12

疫情期間朋友聚會純聊天也遭殃 7人最低罰42萬元全傻眼

疫情期間朋友聚會純聊天也遭殃 7人最低罰42萬元全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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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保光/即時報導
2021年6月5日 週六 下午3:18·2 分鐘 (閱讀時間)



在遊藝場上班的陳姓男子因疫情第三級警戒,八大特種營業場所暫停營業,無聊在家,昨天深夜找朋友到租處聊天,因聲音吵雜遭檢舉。警方到場,發現客廳聚集7人,雖無其他不法行為,但蒐證後,仍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函交衛生局裁罰。陳等7人一聽罰鍰1人要6萬元全傻眼。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表示,高雄市疫情指揮中心規定,疫情期間,「非同住者,禁止非必要聚會」,室內5人以上群聚,非同住者的非必要社交活動,都是違反防疫規定,警方得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函送衛生局,至於罰不罰錢,由衛生局裁處。
昨天深夜11點多,新興警分局自強路派出所接獲檢舉,稱高雄市前金區中山二路某棟大樓有妨礙安寧情形,員警前往勸導,陳姓男子(32歲)開門見到員警,馬上視意要屋內的另6名朋友戴上口罩,員警進屋,發現客廳聚集7人,雖沒打牌等行為,但得悉他們非同住者,認為無視高雄市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馬上蒐證。
陳說,遊藝場因疫情暫停營業,才找朋友到租屋聊天消磨時間,不知道這樣違反防疫規定。7人聽警方說,違反這項規定可處6萬元到30萬元,瞪大眼睛,全都傻眼,直叫「罰這麼重」,在警方製妥查訪資料後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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