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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1-15 09:09

台灣大併凱擘案 NCC官員:公平會通過後,仍有4關要過!

台灣大併凱擘案NCC官員:公平會通過後,仍有4關要過!
Now news 2009/11/15 06:32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13日召開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座談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應邀出席進行討論。NCC會後表示,目前的做法就是先檢視兩家合併後,有線電視訂戶數有無超過總訂戶數的1/3,等公平會審議通過送交NCC後,NCC將依據有廣法、衛廣法和電信法進行審查,只要違反其中一項,就不會通過。
台灣大哥大9月宣布以總交易金額568億元買下凱擘旗下的有線電視系統,由於此舉讓台灣大哥大有線電視用戶躍升為全國第一,搭配固網服務後,恐嚴重威脅中華電信或其他業者,因此,外界都張大眼睛在看,這筆併購案能否成功。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13日召開台灣大哥大併購凱擘案座談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應邀出席進行討論。NCC會後表示,目前的做法就是先檢視兩家合併後,有線電視訂戶數有無超過總訂戶數的1/3,由於這部分歸公平會處理,NCC將會蒐集業者的用戶數資料後,交由公平會計算。
由於公平會將在12月份對此併購案做出是否核准的決定,NCC說,只要公平會一通過,案子送來NCC後,NCC將針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1條「節目由系統經營者及其關係企業供應者,不得超過可利用頻道之四分之一」、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0條「外國人直接持有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股份,應低於該事業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十」、電信法第12條「第一類電信事業之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其外國人直接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九,外國人直接及間接持有之股份總數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和有無黨政軍介入這四項進行審查,只要有一項不合格,該併購案就無效。
不過,根據NCC調查,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近15%股權,而富邦金為台灣大哥大股東,就股權結構而言,此併購案已違反黨政軍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媒體條款。
若要解決這個問題,不是富邦金控出脫台灣大持股、就是向台北市政府買回15%的股權。只是不管怎麼做,NCC表示,絕對會依照法律規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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