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星遭色情釣魚側錄不雅影片恐嚇案,嫌犯余啟豪(圖中)裁定羈押禁見獲准。(資料照)
2020/12/20 08:37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台灣職籃聯盟P.League+ 台新夢想家譚傑龍等人,遭到色情釣魚側錄不雅影片,還被進一步恐嚇。桃園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帶回32歲余啟豪、39歲劉維霖,訊後分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秘密、恐嚇取財等罪移送偵辦;稍早羈押庭結束,桃園地方法院認余男尚有共犯在逃,裁定羈押禁見,劉則是因住所地均不在桃園地院,法官以無管轄權駁回。
偵辦此案的桃園地檢署表示,經調查,余、劉2人不相識,並非共犯,由於劉男住所地不在桃園,且犯罪地點也不在桃園,稍早羈押庭結束,已緊急與台北地檢署聯繫、釐清管轄權問題,雙方取得共識將合作偵辦此案,目前劉男暫時恢復自由之身,由於警方都有派人在旁,已通知警方將其帶至北檢。
檢警發現,住在桃園市楊梅區的余男,涉嫌以境外IP架設經營色情網站,被側錄的不雅影片流向該網站後,再用收費方式提供會員觀賞,以此盈利;曾當過UBA球員經紀人的劉男,則是涉嫌從余男經營的色情網站下載多名籃壇球星不雅影片,再透過通訊軟體,恐嚇暗示球星要給錢,或者同意和他約會,給他球衣、球褲、束口褲等。
桃園地檢署昨天指揮刑事警察局偵四大隊第二隊,分赴新北市板橋區一家飯店逮捕投宿的余,並赴新北市新店區劉的住處將他帶回。
檢警初查,至少有5名球星受害,昨天晚間檢方以余男、劉男犯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逃亡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稍早羈押庭結束,余男因尚有共犯在逃,收押禁見,另涉嫌恐嚇取財的劉男,因為犯罪地及住所地均不在桃園地院,法官以無管轄權駁回。(09:37更新)
嫌犯劉維霖因住所地均不在桃園地院,法官以無管轄權駁回。(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