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中年男子假裝好心讓兒子的好友、及其14歲女友小倩(化名)借住,隔天他卻趁和小倩獨處時,以按摩名義,將她性侵得逞,小倩在家人陪同下提告;許男否認性侵惡行,高院斥責許男無悔意,今判他4年徒刑。(示意圖)
2020/11/12 15:2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許姓中年男子假裝好心讓兒子的好友、及其14歲女友小倩(化名)借住,隔天他卻趁和小倩獨處時,以按摩名義,將她性侵得逞,小倩在家人陪同下提告;許男否認性侵惡行,卻因事後在臉書向小倩道歉行為,使犯行無法抵賴,高等法院斥責許男無悔意,今依對少女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
許男獨自育有3名兒子,但獨自租在新北市板橋區居住。
2018年8月間,許男兒子的好友及逃家的小女友小倩到許男租住處借住,小情侶都對這位收留他們的「阿伯」心懷感激。
沒想到,隔天上午,許男兒子好友外出後,僅留下小倩和許男在家,許男見小倩身材玲瓏有致,竟心懷不軌,以按摩為由,主動提議要替小倩按摩,小倩不好意思拒絕,遂被動同意。
但許男按摩到一半時,竟突然親吻小倩,小倩將他推開不成,反而遭許男將她壓制在地上,性侵得逞。事後,許男為安撫小倩,稱要買一支蘋果手機給她,但小倩哭說「不要」,衝到躲到浴室內痛哭,並趁機打電話和傳簡訊給男友告知遭性侵。
幾天後,許男仍一直找機會要找小倩道歉,盼能息事息人,但她避不見面,許男後來在小倩臉書道歉表示「我很抱歉」、「這件事我很自責」等話,但小倩不原諒他,告知家人對許男提告。
許男應訊否認性侵犯行,指稱都是小倩片面之詞,且未和小倩獨處過,不可能性侵她。但小倩指證歷歷,並指示許男在臉書以性侵犯行向她道歉,請求法院從重量刑。高院認定許男犯行明確,且無悔意,今判他4年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