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9-29 06:08

海外所得課稅 財部:非剝2層皮

32274
海外所得課稅 財部:非剝2層皮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9.29 03:03 am
政府明年起要將海外所得納入課稅範圍,引發台商強烈反彈,認為一條牛被剝兩層皮,將衝擊台商回台投資意願,甚至因此放棄中華民國護照,主張應該暫時不要實施海外所得課稅。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則回應說,海外所得課稅是有門檻的,除了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加上納入最低稅負的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600萬元,才要繳20%的稅;,如果已在國外繳過稅,也可事先扣掉,不會一條牛剝兩層皮。
世界台商聯合總會昨天召開年會,海外所得課稅問題成了台商關注話題。應邀出席的張盛和雖一一回答,但台商仍無法接受。
世界台商聯合總會總會長劉雙全抨擊,台商對於政府宣布個人海外所得明年課稅反彈很大,尤其不知道政府如何界定資金和所得,大家都擔心以後會成為沉重負擔。他強調,政府這項措施和降低遺贈稅互相牴觸,一旦實施,大家一定跑光,政府課不到什麼稅,但是資金也不再會回台,因小失大。
也有台商反映,他在國外已繳過稅,現在政府又要課稅,被剝好幾層皮。另一位台商痛批,儘管回台投資的錢不課稅,但政府就會知道台商在海外的股利、分紅,一律要課稅,逼得台商都得除籍,以後只會以觀光客身分回台。
此外,張盛和說,海外所得課稅是以居住者為對象,和護照完全沒有關係,只對在國內有住所,或沒住所卻住滿183天的人課稅。此外,明年1月1日以後產生的海外所得才要課稅。
張盛和一再強調,海外所得課稅標的是「所得」,不是「資金」。如果民眾在海外賺的錢不用課稅,在國內的卻要課稅,才會讓國內資金外流到海外,這樣做反而可避免國內資金外流。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