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分階段實施英文版資訊申報
工商時報 林燦澤 2020.10.08
櫃買中心7日表示,為加速本國資本市場雙語化以及提升國際能見度,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之6。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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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7日表示,為加速本國資本市場雙語化以及提升國際能見度,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第3條之6,本次修正考量上櫃公司人力與成本,以上櫃公司資本額或外資持股比例條件,採三階段逐步規範上櫃公司申報英文版「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股東會年報」及「年度財務報告」資訊。
櫃買中心說明,第一階段為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100億元以上,或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已於108年及109年實施。
第二階段自110年起,以109年底及110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20億元以上,或109年及110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分別於110年及111年間應申報相關英文版資訊。
第三階段自112年起,以前一年年底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6億元以上,或前一年召開股東常會時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30%以上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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