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技術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9-25 18:13
抽查加油站油量計 32%少給53%多給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09年 9月25日電)行政院消保會今天公布查核21縣市、87家加油站的油量計,共檢查1998支,結果短發(少給)比率32%、633支;並有某站被查核14支,平均短發千分之 4;將修法提高短發標準。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張嘉麟表示,本次專案檢查結果顯示,短發數量633支,短發比率為32%;超發(多給)數量為1062支,超發比率為53%。
他並說,檢查結果超出限定值「公差正負千分之5」的數量為29支(短發13、超發16),超出公差比率為1.45%。
他並舉例,台東一家全滿加油站,被檢查14支,短發10支,超出公差的不合格短發 4支;平均每支短發達千分之4,等於每加一公升少給4公克的油。
他強調,這次檢驗出短差情況,許多游走在公差正值千分之 5邊緣,已建議經濟部標準局修改公差正值為千分之3或4。
其次,消保會亦建議標檢局修度量衡法,對於不合格的油量計,不應只貼上停用標誌,待業者違規使用才開罰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應修改為不合情況嚴重(超出公差正值的兩倍),即予以開罰。
同時參考新加坡作法,只要超發都算合格,僅短發超出公差值是違規。他說,上述三項建議,標檢局都已同意修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