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9-19 06:08

14家金控 將補稅逾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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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金控 將補稅逾百億
【聯合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09.09.19 03:42 am
金控業者補稅案繼續發燒,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昨日表示,國稅局未來將依法補課金控業者該繳的營所稅,估計92年至97年度,14家金控業者的補稅金額將超過100億元。
台新金(2887)、國泰金(2882)、兆豐金(2886)、華南金(2880)、富邦金(2880)在內的11家金控業者,恐被台北市國稅局追補92年度的營所稅逾20億元,。
台北市國稅局長凌忠嫄表示,92年度共有11家金控業者需要補稅,稅額超過20億元,業者均已提起復查,14家金控93年度的營所稅額將在明(99)年5月核定,即使業者提起行政救濟,國稅局還是會依法核課,並同樣以92年度的原則認定,因此預估92年起的五個年度,金控業者須補稅超過100億元。
財政部政務次長張盛和解釋,金融業者對「連結稅制」有誤解。「連結稅制」讓金控公司底下的各子公司可以盈虧互抵,但金控公司或子公司都是獨立法人,應該分別計算應稅和免稅所得,張盛和強調,金控公司的應稅所得才能減除成本費用,免稅所得就不能抵。金控公司主要都是免稅的轉投資收益,因此國稅局才會剔除金控業者認列的費用。
賦稅署長許虞哲表示,金融業者選擇「連結稅制」、設立金控公司的好處是方便盈虧互抵,按照金控法規定,即使已經選擇連結稅制,業者未來還是可以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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