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7-24 07:53

《各報要聞》託付寶踩紅線 金管會嗆開罰

《各報要聞》託付寶踩紅線 金管會嗆開罰


時報資訊
2020年7月24日 上午 07:40
【時報-台北電】上線兩天就吸引5千人、1.5億元的「街口託付寶」惹議,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23日親赴火線強調該服務已踩紅線,不管是商品服務本身、行銷方式都有問題,已要求暫停收受投資人申購,目前不排除將依投信投顧法規定,對街口投信開罰,金管會表示,正依行政程序,先請街口提出說明,目前該基金的保管銀行不會收款,22日託付寶也已暫停服務。
邱淑貞指出,金管會歡迎金融科技創新,但金融業者任何創新、合作都要「負責任」,也不可有「保障收益」誤導投資人降低風險意識,「金融機構的法遵必須從頭到尾顧好,而不是設計一個服務出來,不知可不可行,還請主管機關幫忙改,金融機構法遵不是這樣做。」
邱淑貞指出,金融商品交易複雜且多層次,不能以任何「切割」方式,讓投資人不清楚或投資人保護有斷點。金管會對科技創新表示歡迎,但金融監理希望金融業者或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要做到負責任的創新。
邱淑貞強調三點:一、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二、金融機構對合作的對象要作盡職調查及瞭解;三、金融監理為保護投資人是從總體流程、經濟實質作監理。
邱淑貞指出,投資人與金管會都有一樣的疑問,包括:投資人是否知悉贖回款項是由街口金科墊款(即投資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以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台幣6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會在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資人資料的保護。該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責任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及投資人充分說明。
邱淑貞表示,金融機構對合作對象要做盡職調查與了解,在監理沙盒內實驗規模限制3億元、可做到風控,但街口有100萬客戶、每人投資2萬,就是200億元,這麼大規模,若街口無法做流動性提供的話,該機制就會做不到,如何讓投資人確保他能拿到錢?其調度資金能力、資金來源如何?萬一投資人兩天內拿不到錢,對投資人也是一個傷害。
對於已開始投資的5千人、1.5億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用電支商品買商品交易成功後才會有扣款問題,現在透過託付寶申購基金,保管銀行拒收申購款,就表示交易不成功,資金就會退還給客戶。由於保管銀行本身有監督基金運作的義務,保行會自己評估其適法性所以不會收受該帳戶資金。
蔡麗玲指出,在代墊款部份,現在在監理沙盒中,群益證、群益投信交割帳戶就已在做這樣的實驗,也就是有擔保放款概念,若街口託付寶想做代墊款實驗,不涉保證收益,就算是非金融機構也歡迎進沙盒實驗。(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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