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不拉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5-31 08:04

捉猴搞到「她告他通姦、他告她傷害」 這下警鬆了口氣

聯合新聞網
記者賴郁薇/高雄即時報導
2020年5月30日 下午3:01

大法官昨天宣告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基層員警一片叫好,「終於不用再收拾夫妻間的爛攤子」,但也不免擔心,通姦除罪化後,無法用刑責懲罰偷吃的一方,在情緒沒管道宣洩的情況下,大老公、大老婆可能會變相「私了」,會不會間接導致家暴傷害等家庭案件激增,還須要再觀察。
回憶起過往捉姦經驗,南部一名資深警官忍不住無奈搖頭苦嘆,曾被情緒失控的大老婆逼迫破門,頻頻疾呼指使「快啊,快衝進去」,只為了逮到另一半「可能」在房內與小三偷歡;當下無論怎麼解釋說「沒有搜索票,不可能破門」,大老婆完全聽不進去,不諒解地反指「警察不作為」,根本有苦難言,惹得一身腥。
另名派出所一線四老巡佐也「被迫」參與捉猴「大場面」,當時正宮撂了三五親戚到場助陣,房門才半開就一哄而上、一陣暴打,「也只能盡量拉開兩方人馬」,最後演變成互告,「她告他通姦,他告她侵入住宅,他又告他傷害」,根本沒完沒了,在場所有人都變成被告。
員警無奈地說,警察真的很不樂意介入這種捉姦紛爭,不但捲入家庭紛爭,還得蒐證保險套、衛生紙等,弄得不好還會挨告,「吃力不討好」,不少老學長都說,「處理這種夫妻事,會衰」。
一名資深所長坦言,樂見不用再處理「捉姦在床」這種麻煩事,但「通姦除罪化」對社會影響甚大,一切回歸民事賠償案件,背叛婚姻的一方要負賠償責任,但受傷害的一方能討到多少賠償猶未可知,依情節而有所不同,未來也要觀察會不會間接造成其他家庭案件量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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