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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20-05-22 18:07
三兄弟繼承土地破局 判決分割遺產急問「這件事」!
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遺產繼承若沒事前白紙黑字寫清楚,往往造成後續不必要的困擾,更可能讓全家人撕破臉!
高雄有民眾向稅捐處詢問土地繼承稅務問題,提到因為三兄弟協議不成,向法院聲請分割遺產,對於這樣的狀況下是否仍需繳交土增稅感到困惑。
對此,高雄市稅捐處回應,依土地稅法規定,已規定地價的土地,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繼承人先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後,因無法達成分割協議,而以「判決共有物分割」為登記原因取得土地者,除分割前後土地價值差額超過一平方公尺之案件,必須向稅捐機關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外,其餘可向管轄地政機關辦理共有物分割登記,免向稅捐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