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0-03-18 00:00

股東會防疫 集保研議配套

股東會防疫 集保研議配套

2020-03-17 23:28經濟日報 張瀞文

依證交法第36條規定,約1950家上市(櫃)、興櫃公司必須要在6月底前召開股東常會。召開股東常會通常為室內集會,有增加群聚感染的風險,有鑑於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不斷蔓延擴大,我國在防疫努力及成效上,倍受國際肯定,主管機關相當重視,因此指示集保結算所邀集有關單位研議相關因應及配套措施。

為使股東會順利召開,且兼顧防範疫情並維護股東參與會議之權利,配合政府超前部署防疫措施政策,集保結算所於4日邀集股務協會、股務代理機構、上市公司代表及證券周邊單位等共同研議,制定「因應防疫召開股東會之作業指引」,作為公司因應防疫召開股東會之參考。

前述防疫作業指引,除參考衛福部疾管署最新公布的「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並參酌股務作業實務訂定,主要內容包括股東會開會前的會場防疫設置、開會當日的規劃動線及防疫作業原則、因應疫情可能影響開會地點變更的配套措施及備援方案等。

另外,股東如果要出席股東會現場,要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如有發燒達額溫37.5度或耳溫38度者,應配合進到公司設置之隔離安置場所,並建議回家休息或就醫治療。公司也要在開會通知書上載明這些配合防疫的事項,讓股東清楚瞭解公司的防疫措施。

主管機關希望各公司能依據前述作業指引建議,預先妥善規範召開股東會的相關細節,期能順利完成召開股東會。集保結算所表示,有關作業指引內容,未來也會視衛福部疾管署疫情公告作滾動式調整。

疫情嚴峻,主管機關再次呼籲上市(櫃)、興櫃公司,多向股東積極宣導採用電子投票出席股東會。股東如果採用電子投票,即可不必親自出席股東會現場,避免被感染的風險,而且採用電子投票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同樣可以保障股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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