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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報要聞》媲美星港財管方案,台商利多
2020/01/09 07:45 時報資訊
【時報-各報要聞】我國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申請金額已達460億元,為提供資金更多投資標的,資誠(PwC)執業會計師洪連盛指出,金管會趕在2019年底祭出「媲美星港」財管新方案,對高資產台商將是一大利多。
金管會在2019年底推出財管新方案,對台商最有利的是放寬外幣投資型保單類全委帳戶可投資台股基金,還有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1億元以上高資產客戶,可投資連結台股的外幣結構型商品及外幣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預計增加資金動能逾新台幣1兆元。
金管會也開放金融機構為高資產客戶量身打造客製化金融商品業務或顧問諮詢,渣打銀行個人金融事業處負責人林素真表示,根據專法規定,境外匯回資金有5%可自由運用,25%可透過全委、信託方式投資金融產業,因此台商將資金匯回後,同樣可透過渣打銀行的專業團隊諮詢、提供專屬投資商品。
林素真也指出,為協助客戶靈活規劃資產配置,配合現行專法規範機制,渣打銀行開辦「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業務,提供信託與財富管理配置的全方位金融解決方案。
根據渣打調查,在資金專法上路後,93%台商最迫切的需求是兩岸三地跨境匯款服務,因此渣打推出人民幣直匯服務,可受理經常性項目下的人民幣所得匯入台灣,不須另行換匯,解決台商換匯不便與匯差風險的痛點。
另外,林素真表示,渣打也提供境內基金產品、台幣或外幣優利存款專案,有利台商做長短期資金靈活配置,並提供旅行飛航禮遇、全球尊榮禮遇,台商往返全球也可享受VIP理財權益。
洪連盛認為,台商將資金匯回台灣,關鍵在避險。他指出,過去台商把錢放在海外帳戶,主要是為轉投資中國大陸或享受境外免稅天堂的低稅負,但如今BVI(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已實施經濟實質法規,而台版CRS(共同申報準則)2020年9月首次交換、台版CFC(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最快將在3年內上路。資金持續放在海外,其稅務風險與法遵成本都將逐年增加,而且台商無法掌握資金操作即時性。
洪連盛認為,如今五區國稅局長、財政部公開表示,運用專法匯回資金不會成為追稅對象,因此台商可順勢回台、解除海外資金不確定性風險。此外,不少台商客戶申請資金匯回是為了交棒給企二代,洪連盛指出,台商可善用信託、保險,分年贈與2500萬給子女,可同樣適用10%贈與稅率節稅,還能有效掌握資產管理權,避免子女揮霍家產或在商場上遭詐騙。
若資產高達數十億以上或資產結構多為股份者,洪連盛建議可設置閉鎖性公司,切割股權和盈餘,以有效達到傳承目標。(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