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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犯變律師!點名當年送他入獄法官主持就職儀式
時間回到20年前,年僅19歲的范蘇梅倫(Robert VanSumeren)在美國密西根州的法庭上忐忑地站著,希爾斯代爾郡(Hillsdale County)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史密斯(Michael Smith)以搶劫罪名判處他六年徒刑。
范蘇梅倫回憶道,「我當時嚇壞了,以為這輩子玩完了。我很迷失,不知道怎麼度過這一切」。
11月22日,范蘇梅倫被定罪屆滿20年,現年40歲的他回到同個法院,並再次站在史密斯面前。
范蘇梅倫說,1998年就讀高三時,他的父母離了婚,留他獨自一人面對生活。「我當時18歲,很多人在那年紀時遇到這種事都能度過,但我當時很不成熟,過著孤僻的日子,常在家上課」。
他表示,當時連續好幾個月都寄宿在親戚朋友家,直到1999年春天,他開始經常睡在樹林或公墓內。
為了逃避自己被遺棄造成的傷害,范蘇梅倫開始喝酒和吸毒,很快地開始犯下一些小罪行,包括入店行竊。1999年5月,他用BB槍搶劫一家便利商店後,還徒手走進一家當地銀行,遞給櫃檯人員一張紙條說要錢。
他說,「當時我負債累累,為了還錢,覺得這是一種能輕鬆賺錢並重回正軌的簡單方法」。警方花不到一天時間就將范蘇梅倫逮捕,隨後史密斯判處他六到20年徒刑。
服刑六年後,范蘇梅倫2005年獲釋,在兩名中學老師的幫助下進入一所社區大學,2015年獲得碩士學位後,決定進入底特律韋恩州立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律,苦讀一番後於2018年7月通過律師資格考試。
曾是搶劫犯的新科律師范蘇梅倫(左),請當年判他刑的法官史密斯(右)為他主持宣誓就職儀式。圖/截自華盛頓郵報(范蘇梅倫提供給華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