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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9-13 11:03
罰單刷卡手續費 下月起自付
1359506聯合新聞網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2019年9月13日 上午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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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昨宣布,10月1日起,至「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刷卡繳罰款要自付手續費。
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昨天宣布,十月一日起民眾至「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刷卡繳罰款,必須自付手續費,政府不會編列預算補助。聯卡中心與相關機關取得共識後,提供收取手續費級距表,若罰款在千元以下,手續費兩元;如果超過十萬元,手續費最高將收取卅五元。
聯卡中心自一○六年起建置「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提供民眾可於公務機關以信用卡繳付規費。一般信用卡刷卡手續費由店家支付,免由民眾負擔,因此預計十月一日起由公務機關編列相關手續費預算支應刷卡手續費。
不過,因違規繳罰單屬民眾個人違規行為所產生,與一般消費型態不同,由公務預算編列支付不合理。金管會也函示公務機關受理民眾以信用卡繳納具罰單性質的繳費項目,因而衍生的刷卡手續費,由民眾負擔刷卡手續費具正當理由。
因此,政策決定不宜由公務機關編列預算支付刷卡繳罰單的手續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交易手續費支付將區別一般規費性質及罰款的交易,繳規費免手續費,但繳罰款需自付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