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小靓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9-12 06:55
嘉議員王焜玄涉賄 判4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
1359333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19年9月11日 上午11:22
嘉義縣無黨籍議員王焜玄年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涉透過樁腳賄選,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王焜玄等8人遭判處4年至2月不等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至1年不等,其中3人緩刑。
1359332
嘉議員王焜玄涉賄 判4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中央社/資料照片)
王焜玄去年參加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遭控涉及多起現金賄選案,去年11月27日遭羈押禁見,全案以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年5月15日判決當選無效,王焜玄等人提上訴,7月10日辯論終結,法官諭令他以新台幣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判決書指出,王焜玄違反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6年,沒收賄賂的新台幣17萬8000元,另許鐸耀、江登旺等樁腳7人,也以違反選罷法的交付賄賂罪,分別處以1年10月至2月不等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等。
判決書指出,王焜玄與許鐸耀基於買票犯意,由王焜玄指示許鐸耀請託江登旺、或由王焜玄指示林再卿等人,統計嘉義縣竹崎鄉復金村、文峯村等有投票權人交付現金買票,被告王焜玄等8人,進行賄選破壞選舉公平及公正制度。
判決書表示,另外被告江登旺、蕭龍印、蕭連旺等3人,坦承因一時思慮欠週而觸法,已知警惕,法官考量後都諭知緩刑3年,以啟自新,但仍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1萬元至8萬元不等金額。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指出,王焜玄是嘉義縣第六選區縣議員候選人,在選舉期間為使自己順利當選,在去年10月間親自或指示多名樁腳以現金賄選,開票結果以第2高票當選。
王焜玄在今年7月12日補宣誓就職縣議員時,曾重申爭取司法還清白;至於受委任辯護律師今天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不清楚判決理由,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堅決捍衛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