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9-02-12 11:20

客戶不想聽保險電銷,金管會規定:業務必須立刻「閉嘴」

【時報-台北電】客戶不想聽,保險電話行銷人員必須立刻Shutup(閉嘴)!金管會公布最新保險業、保險經紀及代理人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其中增訂消費者若已在電話線上表達拒絕行銷時,電銷人員「應立即停止行銷」,不得用任何方式繼續陳述、強迫消費者聆聽。保險局表示,新規定立即生效,未來若有消費者陳情某一保險公司的電話行銷人員有「騷擾」消費者,或沒有立刻停止行銷的情況,將會調閱錄音,確認若有違反相關規定,就會開罰。消費者可能常常接到金融電話行銷,早在四、五年前銀行局就已規定,若客戶明確表達不願接到銀行電話行銷,則同一銀行的各部門在客戶表達意願後的五至七天內都應接獲註記,甚至同一金控的各子公司,都不得再對同一客戶進行電話行銷。但保險業電話行銷部分則沒有類似規定,常發生電銷人員用「這是非常難得的專案」、「給我二分鐘,聽完再決定要不要拒絕」等,硬是不讓客戶掛電話,用來陳述意外險、醫療險等相關保障,引發客戶反感,因此新的規定即要求若客戶線上已表示不願意接受行銷,電銷人員必須馬上停止說明,不得以各種話術強迫客戶繼續接聽電話。(新聞來源:工商時報彭禎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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