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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9 22:04

已開放農產降關稅納ECFA諮商? 農委會: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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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2009年7月29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天表示,「簽署ECFA後繼續管制中國大陸830項農產品進口」為農政部門基本立場;目前不考慮將已開放農產品項目進一步調降關稅議題,納入ECFA諮商範圍。
報載兩岸貿易自由化後,台灣蔬菜及水果產值減少5.38%;農委會表示,該數字係由學者以兩岸經貿完全自由化的假設條件下為前提所作預測,與目前政府持續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的現況並不相符。
為避免國內農漁畜產業受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衝擊,目前農委會將國內大多數具經濟生產作物,包括稻米、花生、大蒜、紅豆、東方梨、香蕉、芒果、鳳梨等16項關稅配額產品,以及國內大宗產品如茶葉、甘藍、白菜、馬鈴薯、洋蔥、重要水果、畜產品、鮪魚、吳郭魚、牡蠣等均納入管制進口範圍。
據海關統計資料,中國大陸目前為台灣農產品貿易第3大夥伴國,民國97年自中國大陸進口農產品總值為7.18億美元,多以原物料為主,包括木材(16%)、穀類製品(13%)、中藥材(6%)等;同期間台灣農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總值為4.36億美元,其中以皮製品(52%)、水產品(10%)、羽毛製品(5%)為大宗。
就貿易結構而言,農委會指出,台灣除多數初級產業排除來自中國大陸低價農產品的競爭外,並可自中國大陸進口木材、高粱、皮革等廉價原物料進行加工,有利國內相關產業發展。因此,目前兩岸農產品貿易結構對台灣較為有利。
農委會強調,目前政府推動ECFA仍在研究及溝通階段,已開放進口的中國大陸農工原料產品調降關稅,對於國內產業的影響,仍待進一步評估並與各界溝通,因此目前不考慮將該項議題納入ECFA諮商範圍。
在上述前提下,農委會表示,簽訂ECFA對農業部門在市場開放方面並無任何改變及影響;台灣並可在ECFA架構下,與中國大陸就動植物檢疫檢驗、農業智慧財產權方面進行協商,以確保台灣研發成果,並排除貿易障礙,以建立台灣農產品輸出中國大陸市場的有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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