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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丈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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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8-08-28 17:23
房市大利多!金融業不動產放款限制鬆綁 可挹注7千億活水
金管會下午宣布,鬆綁《銀行法》72-2條的適用範圍,排除四大項不動產相關放款,此舉將可以提高銀行承做房市空間,替房市注入不動產資金活水,預計8月底正式上路。
據金管會規劃,排除四大項不動產相關放款,首先是用於學校、醫療機構、政府廳舍、長照、社會住宅、廠房(如辦公室、倉庫及生產實施室)等6大項的放款,二是提供參與都更的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及實施者,也就是參與都更計畫所需資金的放款。
三是都更或是危老建築等放款,四是對營建工程的營運週轉金放款,且資金用途須要是用在蓋學校、社會住宅等。
根據銀行局估計,房市將可增加3500~7000億元資金活水,受惠最大者將是大型行庫,此舉猶如是房市大利多。
銀行法72-2條,也是業界俗稱的「不動產放款天條」,規定銀行承做不動產放款總額,不能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行額之和的30%,簡單說,就是銀行不動產放款限總存款的30%。
目前多數銀行都已經瀕臨上限,多達27~28%,因而不敢再積極衝刺房貸或不動產業務,過去很多銀行界大老,也頻頻向金管會建議鬆綁。
過去金管會對此30%天條,有幾個項目排除,包括1.若是台商回台因投資設廠、而蓋廠房的不動產抵押放款,2.銀行承做都更融資案 3.危老建築融資案,其餘多數都要計入。
金管會將檢討放寬銀行法72-2條的適用範圍,一旦鬆綁,可望替房市注入不動產資金活水。(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