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21 09:54

政院核定DRAM產業再造新方案出爐!業者3個月內提出申請

【鉅亨網記者葉小慧 台北】 政府資源不獨厚台灣記憶體公司 (TMC),經濟部擬 定「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 (DRAM) 產業再造方案,今天 解密!經行政院於 7 月 13 日核定後,今 (21)日對外 公告,將歡迎包括國內既有廠商及新設公司,有意對 DRAM 產業提出再造計畫,而需要政府參與投資者,於 公告次日起 3 個月內,向經濟部工業局提出申請。
為達到真正產業結構調整的目標,經濟部在今年 6 月提出「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產業再造方案」, 獲得行政院支持並核定在案。
工業局指出,未來國內既有廠商或新設公司,有意 針對 DRAM 產業提出再造計畫,並爭取政府參與投資者 ,必須符合 4 項具體條件。
第一,再造計畫中應保證能夠較以往更有利的條件 取得國外 IP (包含background IP) 技術授權;未來與 國外技術母廠合作共同開發,也可基於公平原則擁有產 品的 IP 及無償使用權。
第二,再造計畫中應列出國內業者與國外技術合作 母廠於台灣共同研究下世代的技術,且台灣研發中心的 技術研發不應與技術母廠有技術世代落差。
第三,再造計畫中應提出如何與國外技術合作母廠 共同開發研究計畫,並藉以訓練國內相關人才。
第四,再造計畫中須具有國內產業結構調整之策略 思維,其中應包括改善企業體質與產業結構,協助進行 收購或部分合併其他公司或介入相關產業公司之重整。
經濟部工業局近日將召開業者說明會,說明整體 DRAM 產業再造方案的策略思維,並主動邀請先前已表 達興趣的業者進行構想溝通。未來針對廠商正式提出的 DRAM 再造計畫,經濟部將組成專案評估小組進行審查 ,經專案小組審議會通過者,由經濟部報請行政院專案 核准後,移請國發基金辦理投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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