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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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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3-03 08:14
農地被污染而退出農保 可申請恢復加保
先前有農民因農地遭受污染,導致無地可耕,而被清查退出農保。受託辦理農保的勞保局表示,農委會已在去年12月22日函示,明定已經參加農保的人,其農地如果經環保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者,只要其他資格條件仍符合加保規定(如戶籍未遷出農會組織區域、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等),則自公告污染控制場址之日起至公告解除止,得繼續參加農保。也請投保農會,應在污染控制場址公告解除列管後3個月內,依農保法令重審被保險人資格,符合資格者始得繼續加保。
勞保局提醒,前因農地公告為污染場址而被退出農保的農民,請儘速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污染公告公文等),向農會申請重審,經審查符合加保資格者,得恢復保險效力。上開回復農保之申請,最遲應於明年12月21日以前向農會提出,以維護自身權益。詳洽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分機2317。(生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