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熾翼火龍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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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12-22 22:17
公設保留地大檢討 原受害地主:二度傷害
台中市政府近期進行「公設用地專案通盤檢討」,將台中舊市區近百筆、以及原台中縣每區各數十筆未開發的公設保留地變更、解編,引起爭議,有人無法接受公園預定地變更成建地,早年吃虧的地主認為是二度傷害,市府則堅稱公設、甚至公園能成真最實際,雙方毫無交集。
因少子化、都市變遷、地價成長、國家財政困窘等因素,許多機關、文教、公園預定地距離實際開闢可能遙遙無期,台中市府在本次公設檢討草案中,將這些預定地變更為建地「還地於民」,同時開闢部分公設為折衷方案,讓40年來等待預定地開發的居民、地主,形成兩樣情。
以南屯區楓樹社區而言,開闢面積共31.01公頃,此次變更取消了14.62公頃的汙水處理、3.6公頃的機關、2.7公頃的文教預定地,住宅區建地則多了20.98公頃,尚未開闢的3.41公頃公園,部分變換位置,並實際開闢2.83公頃,楓樹腳文化協會執行長江鳳英質疑,看似合理的方式,對當初受害的地主家庭並不合理。
江鳳英指出,楓樹社區30多年前從一片農地被劃入細部計劃,被劃為住宅區的地主如中樂透,被劃為道路、公設的,有的被賤價徵收,沒被徵收的只能放著,且不能貸款,許多撐不過去的老地主早已陸續賣地,直至臨終仍未釋懷,「現在將公設變更為建地,居民卻渾然不知,難以接受,爭取應將原計劃實踐。」
城鄉計劃科指出,市府每年都編列預算徵收公設預定地,然經費有限,如徵收一塊公園就要價超過千萬元,進度緩慢,「雖然最符合公平精神的方式為『社區共同分擔』開發,不過該時機已過,犧牲無需求的預定地換取實際的設施,是目前最實際的方式,且短短幾年就可完成。」
台中市都發局城鄉計劃科強調,此次變更仍是草案,有意見務必向市府反應,也並非未通知里民,都發局網站都有公告說明會的時間地點,而這次公設變更,都是經過服務半徑、效益、人口、需求性等諸多參數評估而成,合法合理,對現在的地主也有交代。
都發局也強調:「雖然市府在部分的公園、公設有過半持分,但與一般重劃不同,這次市府原則上不可參與建地分配,因此並無從變更中獲利,市府所持分的土地經分配後,皆會作為實際公設。」(洪子恩/台中報導)